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30条是如何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人事争议的规定是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
人事争议仲裁处理原则与案件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是: 1.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准绳; 3.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 4.仲裁机构独立办案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的案件管辖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2020.06.21 116 -
-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0.08.16 365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30条规定如何?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应当向人事争议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2022-09-08 15,340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六条是如何规定的?
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人事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独立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
2022-09-08 15,340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18条如何规定的?
人事争议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将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2022-09-08 15,340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如何规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一)实施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
2022-09-08 15,340
-
00:52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如下:如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的,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债,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流拍是商业用语,特
3,633 2022.05.11 -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363 2022.04.17 -
01:40
酒驾如何处罚规定酒驾的处罚规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指,行为人只是构成了普通的行政违法行为。这时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酒驾的行为人作出行政上的处罚。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只需要缴纳行政罚款,同时被暂时扣留驾驶证
1,78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