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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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为加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好省、市、县地方各级政府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制定配套细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行业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抓好各业务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三是加快平台建设。依托省政务云平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应用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行预付卡管理规范化、服务智能化。四是做好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普法宣介,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提升消费者提高权益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只供应急车辆通行。除了车辆出现故障外,任何车辆任何时候不能在应急车道上停放,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紧急灯光示警,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之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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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实施条例第72条(四)的含义
第四条是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含义是说,在车辆行驶的时候,应该注意转弯的时候驾驶的安全,不能超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2020.03.18 1,127 -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63条相关规定
对违法交通的车辆,如果驾驶人在现场的情况,北京交警可以对驾驶人说明违法行为,并且口头警告,让驾驶人驾驶车辆离开。一般只要驾驶人马上离开,不会扣分罚款。如果驾驶人在现场,但是拒绝驾驶车辆离开,不听从交警的指挥。北京交警可以对违法停车的驾驶人处
2020.07.06 1,401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的处罚条例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佩戴头盔。未使用安全带或者头盔者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驾驶人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20.02.17 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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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确需临时占用、挖掘街道的,必须经建设部门、公安机关批准,领取占用、挖掘许可证;确需占用、挖掘公路的,必须经交通部门同意,影响车辆通行的还必须征得公安机关同意。需要紧急
2022-09-19 15,340 -
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5条
特种车辆经核准安装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只准在执行紧急任务并遇有交通受阻时使用。
2022-09-14 15,340 -
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
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损坏道路及其设施的,由交通或者建设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索赔和处罚;影响车辆通行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强制拆除。
2022-09-19 15,340 -
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3条
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暂扣驾驶证、行驶证的,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公安机关执行罚没处罚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
2022-09-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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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890 2022.04.17 -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229 2022.04.17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20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