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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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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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行政枉法裁判罪是严重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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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追究为: 1、一般来说,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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