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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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 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4、自动放弃土地的;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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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哪些情形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
2020.09.25 153 -
该划拨土地使用权能收回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2020.07.18 227 -
划拨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的?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
2020.05.27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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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
2022-04-15 15,340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哪些情形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
2022-04-27 15,340 -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
2022-04-15 15,340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等情况。这些情形下,国家都可以收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2022-06-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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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3,304 2022.04.17 -
01:04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
1,459 2021.04.25 -
01:14
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取得方式不同; 3、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 5、房屋类型不同。 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
8,00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