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育政策在人口控制实践中逐渐产生、发展和完善,经历了一个从鼓励生育、到节制生育与反复、再到限制生育的曲折发展过程。其发展历程分为六个阶段:一是鼓励生育阶段(1949年—1953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国家需要大量劳动力投入生产和建设,在生产技术落后的背景下,劳动人口数量是决定生产力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在该阶段,正如毛泽东曾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中指出的“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人多就是力量的观念深入人心。而且,在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下,中国人口政策严重受到苏联人口政策的影响,中国政务院卫生部全力支持和宣传苏联鼓励人口增长和奖励多子女母亲的政策。二是节制生育与反复阶段(1954年—1959年)。人口现象是长周期事件。这一时期,国家决策层意识到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人口过快增长产生忧虑,党和政府已认识到需要控制人口和实行计划生育,开始支持群众避孕节育,对人口形势较有代表性的思想认识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但是,1958年大跃进运动使原本孕育起来的计划生育思想发生动摇,客观上造成鼓励人口增长的思想重新占据统治地位。三是计划生育思想复苏阶段(1960年—1969年)。面对人口迅猛增长和经济严重受挫的双重压力,政府重新认识到人口过快增长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进行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并将大力提倡晚婚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一项具体措施。期间虽然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但党和政府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态度并没有改变。四是计划生育政策起步和趋紧阶段(1970年—1984年春)。在人口与经济发展比例关系失调状况日益恶化的形势下,政府将计划生育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地区也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形成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方针,并以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标志开始进一步收紧生育政策,将1970年代“最多两个”转变为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和独生子女政策。但是,独生子女生育政策与农村生产实际和农民生育意愿严重脱节,造成政策贯彻执行阻力重重,恶性事件频发。五是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阶段(1984年—1999年)。在农村一孩政策执行陷入窘境的境况下,1984年的中央7号文件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二胎的条件;在1990年新增人口快速增长给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带来极大压力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重申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六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2000年至今)。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200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表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复杂局面的背景下,200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重申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综上所述,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鼓励生育和限制节育,到70年代“晚、稀、少”政策的推广,生育政策经历了不断调整的变动过程。无论在哪个时期,出台的生育政策都是针对当时人口形势和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的结果,对人口形势和发展趋势的认识不同,采取的政策也会迥异。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二个子女。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晚育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
-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从单独二孩政策顺利落地,到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我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2020.11.13 1,550 -
我国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
目前的计划生育新政如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如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家庭允许生育两个具有亲缘关系的子女,再婚前已经育有子女的重组家庭允许生育第三胎。
2020.12.12 375 -
我国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
我国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如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家庭允许生育两个具有亲缘关系的子女,再婚前已经育有子女的重组家庭允许生育第三胎。
2020.11.20 403
-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2022-03-14 15,340 -
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
2022-03-12 15,340 -
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是怎样生育的
二胎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
2022-03-27 15,340 -
我国是怎样规定计划生育法的
我国《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
2022-03-13 15,340
-
00:54
我国法律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法律只是规定如果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并不是说分居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不经过法
1,016 2022.04.15 -
01:07
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
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
14,459 2022.04.17 -
01:30
我国法律规定中甲类传染病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中甲类传染病有: 1、甲类传染病主要是鼠疫和霍乱; 2、鼠疫是由鼠疫杆菌导致的烈性传染病,通过鼠蚤传播,腺鼠疫、肺鼠疫、败血症鼠疫都属于这一类。霍乱是由霍乱弧菌污染食物和水源而引起的肠道烈性传染病; 3、甲类传染病传染性很强,是
2,272 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