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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是什么?

2022-08-3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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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各国因政治体制及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对国家行为的范围认识不一,且随形势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但各国一般都将国防和外交这两种行为视为国家行为。国防方面的国家行为主要有征兵、军需、军基、军事设施建设的决定、命令等;外交方面的国家行为主要有依据国家对外政策而进行缔结条约和协定,对外国政府的承认、对国际间重大事件的看法等各种外事活动的决定、命令。 我国不实行弹劾制,政治领导人承担政治责任不由人民法院审理。根据《宪法》第73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的质询案。质询案当然可以针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如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采取的国防或者外交等国家行为失当,需要追究政治责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它们的领导人员。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有意见时,既可以向作出该国家行为的机关提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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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形分别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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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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