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9条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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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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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征地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除了要提供《条例》上规定的材料,还需要提供社会风险稳定的评估报告等一些其它的司法解释。
2020.10.08 312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件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如下: 1、征地项目即征地补偿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发布征地公告;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土地交付。
2020.04.03 157 -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租赁; (四)企业工商登记;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
2020.05.04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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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9条如何规定的?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性质、用途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为准。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房屋权属
2022-09-21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9条有什么规定?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性质、用途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为准。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房屋权属
2022-09-12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征收租赁房屋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补偿,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负责将租赁房屋腾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租赁关系。
2022-09-11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超出受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范围的机器、设备、设施等对象需要评估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对本条所指评估机构的选定、确定及其评估、复核结果的认定以及鉴定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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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屋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2,467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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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3,825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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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拆迁能怎么补偿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获得以下拆迁补偿:1、停业停产的损失。2、搬迁设备设施发生的费用。3、剩余租赁期限内租金差价补偿,即重新租赁土地或房屋多支出的费用。4、因拆迁造成裁员的,政府应补偿职工安置费。5、政府制定的《补助
477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