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有什么新规定?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有什么新规定?

2022-09-14 15:5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4回复

专业分析: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档案管理等活动,但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自用的生产、生活管线以及海域范围内的地下管线除外。法律、法规、规章对燃气、石油管道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是: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是什么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2020.08.23 261
  • 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新规
    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新规

    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新规如下: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

    2021.12.12 1,090
  • 商业银行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什么
    商业银行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什么

    商业银行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商业银行其它资产的风险权重为100%。

    2020.06.04 4,555
专业问答更多>>
  •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54条有什么新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道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通知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进行管线监护造成管线破坏的,由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或者监管手续的主管部门处10万元罚款,道路建设单位对由此造成的损坏承担

    2022-09-14 15,340
  •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有什么新规定?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排查和消除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位于道路路面的井盖、沟盖等地下管线附属设施的养护工作应当遵守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地下管线权属

    2022-09-14 15,340
  •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59条规定是什么?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未及时向规划国土部门备案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数据的,由规划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因地下管

    2022-09-14 15,340
  •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什么规定?

    地下管线应急抢修需要占用或者挖掘道路的,可以先行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并及时通知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在事故得到控制后24小时内补办紧急占用挖掘道路的行政许可手续。地下管线权属

    2022-09-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深圳市劳动法2021新规定 01:09
    深圳市劳动法2021新规定

    深圳市劳动法新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3,528 2022.04.12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293 2022.04.17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433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