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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违约责任中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2024-11-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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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物业管理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形式。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管理活动的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守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只要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在物业管理不断市场化的今天,正确理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对于维护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请求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合同义务,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预期目标。从合同的本质来看,合同的存在主要在于促进交易、保护交易和救助交易。当交易出现问题时,合同的作用就像医生治病一样,尽力使交易脱离危险并重新获得新生,而不是动辄将其扼杀。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下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请求强制履行合同是法律赋予另一方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正。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作好公用设施维修养护,业主、业主大会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对公用设施重新进行维修养护或进行修理、更换等。采取补救措施应在履行期内完成,否则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果在履行期届满后完成,则违约的合同当事人还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后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例如,业主、业主大会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不与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在中标后要更改物业管理费这种招投标的核心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就有权按照招投标的约定要求违约的业主、业主大会支付违约金。又如,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经过约定的期限,物业管理服务要达到某种程度的水平,而在期限届满后未达到,则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是最常用的重要救济措施。它既可以与其他责任形式并用,也可以单独适用。赔偿损失的范围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赔偿范围的约定,可以是对具体赔偿数额的约定,也可以是对损失计算方法的约定。只要合同中有关于赔偿的约定,当事人就有权依约定请求违约方赔偿。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范围的,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可得利益损失,但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违约方违约后,对方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而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的,无权就因此而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合同当事人因违约方违约同时受到损失和利益的,在计算损失时应扣除其所受利益。赔偿损失,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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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通常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在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第三人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当事人未及时通知的,应就未及时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即天灾人祸类的事实,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但对台风而言,明知台风可能会使广告牌或建筑物的某一部分吹落而坠地,却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属于滥用不可抗力的免责权,同样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2)某些政府行为。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 2、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中免责事由出现。免责条款是合同条款之 一,其目的是免除或者限制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因而当免责条款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时,第三人可依其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免责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必须具有合法性、公平合理性,否则不能有效,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是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若双方都有过错,都违反合同,则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民事权利救济措施,是合同权利的公力救济,违约方只能无条件地接受,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就是法律的强制性。民法典将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明文表述为严格责任,即不以过错为要件,当然也不需要证明什么过错。当事人只要违反合同就要承担责任,没有价钱可讲。要求免责,唯一的一个途径是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如果证明了有免责事由就给予免责,证明不了,就追究责任。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地对待合同,严格遵守合同、民法典、合同纪律。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民法的精神,自己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旦具备了该条件就要承担责任,不需要讲其他什么理由,这本身就具有合理性。这一点与一般的侵权责任不一样,因为侵权责任通常发生在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签订的物业合同中,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形那么违约即可免责。首先应该是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其次还应该是合同中已经规定的违约免责条款才可进行免责;再者如果是另一方过错导致物业违约的,那么也是属于违约免责的情形。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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