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房产税的概念是什么

房产税的概念是什么

2022-03-17 15:0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7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计税依据与税率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还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二、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如前所述的换算问题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重点掌握以下几项:(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文号国发〔1986〕90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发文日期 1986-9-15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的规定办理.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第十一条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房产证是特定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可以记录特定房屋的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一房产证为原则。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所有人发放。房屋为共有的,除房屋所有权证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根据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申请登记,经核实,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律师普法更多>>
  • 印花税的概念是什么
    印花税的概念是什么

    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是我国税收目录中的一种。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

    2022.04.13 764
  • 偷税罪的概念是什么?
    偷税罪的概念是什么?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

    2020.02.17 121
  • 偷税和偷税的概念是什么?
    偷税和偷税的概念是什么?

    偷税和偷税罪的概念是: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08.06 148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地产的概念是什么

    1、房地产:指有条件、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应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并能够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不动产。 2、房地产合作开发:通常是地产和房产的合作开发,指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与对土地开发进行投资一

    2022-06-07 15,340
  • 遗产税的概念

    1、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2、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

    2022-07-19 15,340
  • 偷税漏税的概念是什么?

    偷税漏税的概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

    2022-07-01 15,340
  • 小产权房的概念是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

    2022-05-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格式合同的概念 01:00
    格式合同的概念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1,621 2022.04.15
  •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 00:56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是:故意杀人一般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080 2022.04.17
  • 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 01:00
    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

    物权和所有权,不是相同的概念,两者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最为典型的物权的类型。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所享有的直接对物进行支配的权利。这种支配的权利是绝对性的,排他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物权总的来说,包括了所有权、担保

    3,039 2022.04.15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