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具体规定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三)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二)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三)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走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构成犯罪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的标准处罚。
走私废物罪的量刑标准具体细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
走私废物罪具体怎么判刑
走私废物罪既遂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一般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05.27 82 -
走私固体废物罪怎么量刑
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09.20 156 -
走私固体废物罪具有哪些条件,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该罪情节严重的,自然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20.08.31 172
-
规定走私固体废物罪怎么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走私固体
2023-03-19 15,340 -
走私废物罪具体怎么认定
司法机关在认定走私废物罪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本罪属于概括性罪名,而非选择性罪名。主要考虑三点
2021-12-01 15,340 -
走私废物罪的处罚具体有哪些
走私废物,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
2022-07-19 15,340 -
走私废物罪具体犯罪种类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犯罪对象是“废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
2022-06-27 15,340
-
01:00
走私废物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为逃避海关的检查和监管,行为人将境外的液态、固体或者气态废物运输至中国境内,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如果单位构成本罪
1,098 2022.04.17 -
01:31
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逃避海关的监管,将境外的液体、固体或者气态废物运输至中国境内,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如果是单位触犯本罪的,除
1,312 2022.04.17 -
01:13
走私废物罪怎样判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逃避海关的监管,将境外的液体、固体或者是气态废物运输至境内,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如果是单位触犯本罪的,除了要
1,29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