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1、入河排污口的设置; 2、设置入河排污口应当提交的材料;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内容; 4、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 5、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况等等
2020.08.14 422 -
新刑法有哪些进口固体废物罪
我国《刑法》对于构成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以下判刑规定: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
2020.07.30 176 -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有哪些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
2020.12.11 199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质检总局应当根据供货商的申请,在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登记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2022-09-09 15,340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直属检验检疫局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直属检验检疫局对审查合格的,准予注册登记并颁发注册登记证书;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
2022-09-09 15,340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有哪些内容?
质检总局应当根据供货商的申请,在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登记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2022-09-09 15,340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27条有哪些内容?
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在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登记决定。收货人未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可以认定为不符合注册登记延续的法定条件,不予受理该申请。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后,注册登记
2022-09-09 15,340
-
01:17
什么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种行为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的正常秩序。行为人如果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到境内进行倾倒、堆放以及处置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对行为人
1,243 2022.04.17 -
01:11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处罚标准
行为人如果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到境内进行倾倒、堆放以及处置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对行为人进行拘役,并且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或者是严重的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的,可以处
954 2021.04.25 -
01:32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量刑标准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
1,12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