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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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时间,不可能全国性规定某时某分,必须参照当地民族、民风、生活习惯、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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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什么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时段,时段长度为八小时,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
2020.05.30 182 -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1、 噪声污染属于感觉性公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主观意愿有关; 2、 噪声污染是能量流污染,其影响范围有限。声波的传播过程是声能量传播的过程,声能量随距离逐步衰减,所以其影响范围有限; 3、 噪声源广泛而分散,噪声污染
2021.12.11 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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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18条
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机械或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22-09-08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辆在市区范围及其他设立禁鸣标志的区域、路段内鸣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2-09-09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2022-09-08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如何规定的?
在下列区域内禁止建设排放环境噪声的工业设施:(一)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二)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四)市、县级人民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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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怎么判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不合理处置有毒物质、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情形,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及其
698 2022.04.17 -
01:16
污染环境罪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
3,04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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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污染环境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50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