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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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时间,不可能全国性规定某时某分,必须参照当地民族、民风、生活习惯、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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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什么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时段,时段长度为八小时,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
2020.05.30 2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
2020.03.27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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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依据本条例负责对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对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划、城市管理
2022-09-09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辆在市区范围及其他设立禁鸣标志的区域、路段内鸣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2-09-09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划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和城市道路
2022-09-09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
建设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当考虑周围噪声源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影响,在已经存在噪声源的环境进行建设的,应当同时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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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污染环境罪怎么判
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不合理处置有毒物质、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情形,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及其
711 2022.04.17 -
01:16
污染环境罪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
3,058 2022.04.17 -
01:04
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
污染环境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67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