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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有哪些

2022-09-2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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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回复

专业分析:

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在新建小区竣工验收后,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参加,也可以邀请居(村)民委员会代表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或者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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