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是市场价格吗,如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是市场价格吗,如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

2022-02-27 10:3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7回复

专业分析: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是市场价格,是供求双方在权衡各自利益的基础上达成的交易价格,应当遵循市场规则和估价原理评估土地价格。具体可采用法定补偿扩充法和准建设用地剩余法。一、法定补偿扩充法近年来,我国通过试点在征地制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经验,依据其中的理论研究成果会发现,集体土地流转价格实际就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的补偿价格。《土地管理法》补偿标准,是按土地农业生产的原用途来以倍数测算征地补偿费,问题是没有考虑土地的潜在收益和价值,没有考虑市场的因素,将土地仅仅作为农民的一种生产资料来看待,而没有考虑土地之于农民的多重功能,更没有考虑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因素。一方面,受农作物品种不同、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难以科学衡量征用的同一地块内,因种植物不同、亩产值差异而造成的征地补偿费的差异;另一方面,当征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时,其补偿标准更是无法科学测算。因此,如果征地补偿仅仅限于对原有征地补偿标准倍数的提高,那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充其量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有一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失衡心理,而难以胜任管长远、管根本的重任。1、法定补偿扩充法公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农用土地的征用补偿价格只能是“法定补偿价格”,而不可能是市场价格。为此,只能沿着过去的思路,立足原农业土地用途,将法定补偿含义延伸到集体建设用地,将农用地或与之处于同一供需圈的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全部补偿给农民,得到一条近似成本法的法定补偿扩充法,测算土地征收价格。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参照集体农用地价格计算。公式为:土地征收价格=农用地基准地价+最低生活保障趸交保险费≈农用地质量价格+农地保障价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2、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主要对土地被征后原农业用地土地收益的弥补,与农用土地质量价格即进行无限年期修正后的农用地基准地价基本一致。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内涵是:在评估基准日,设施配套程度达到级别内平均水平,且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30年使用期的农用土地价格。所谓正常市场条件,是指农用土地在现时农业技术水平(灌溉技术、农业科技、管理技术)和利用状况下,永续作为农用土地时,从农业社会角度评定的农用土地地价。可见,农用地基准地价表示农用地质量价格,相当于土地补偿费。3、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安置的费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至少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安置补助费等于按照需安置的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当于农地保障价格。农用土地的存在对农民具有社会保障作用,农民有了土地就有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社会保障作用价值量的大小与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和耕地生产力水平有直接关系。人均耕地面积越大,单位面积的耕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作用越小,其社会保障价值量也越小。在人均耕地面积一定的前提下,耕地的生产力水平越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越高,单位面积耕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作用越大。现行的补偿制度其根本的问题就是把被征地仅作为农业生产用途的土地来计算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而没有考虑征地导致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灭失以及征用后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所以,对于集体土地的补偿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灭失补偿,二是征用后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偿。实际上,农地不仅是农民生产、生活资料,更是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财产。失去土地,即失去集体所有权,农民也失去了生活来源和保障。所以征地补偿应从失去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生活的农民着眼,而不应该仅仅针对土地本身。4、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指因征地等原因导致被占用土地上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农作物的砍伐等,国家应给予所有者的补偿。主要包括:青苗、电力线路、果树、防渗管道、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井、一般林木和坟墓等。补偿标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并及时修正。二、准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剩余法“准建设用地”,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而现状为集体所有土地的区域,称为“准建设用地”。测算征收价格,以规划用途的准市场价格为准测算。1、准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剩余法公式集体土地征收价格=准建设用地综合基准地价-国家综合投资回收-转换成本税费-征地调节基金。综合基准地价,以基准地价为基准,按照商业、工业、住宅、辅助用地比例和商业、工业、住宅分类定级的级别叠加区片测算的综合地价。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按照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将地租分为三类: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我国土地分为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后,土地收益大大高于经营农业的收益,如果这项“增值收益”无条件地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是不合乎经济原理的,而必须在集体和国家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一合理分配机制是以集体土地权利的实现和土地投资的回收这两项要求为基础的。2、土地权利的实现关于集体所有土地权利,它是权利束,包括对农用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些权利在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必须全部得到补偿。农用地地租全部归属农民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取得征用前农用地全部绝对地租、级差地租I、II的权利,该部分是对集体所有土地权利束中农用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补偿。因征用后土地用途改变、土地位置差异而形成的“准建设用地新增级差地租I”,其收取的权利,要在集体与国家之间合理分割,而并非自然而然地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拥有。其道理在于,集体经济单位的土地位置优劣首先具有原始性,是客观上自然而然存在的;其次则具有外来性,取决于国家的城镇、交通干线建设(即改变农地的相对经济位置)等外部辐射性投资,总之都不是农村集体经济单位自身付出代价所取得的结果。因此,一方面要承认其现实性,即承认农村集体经济单位拥有取得“准建设用地”部分级差地租I的权利。另一方面则要承认其原始性和外来性,即承认国家也拥有取得部分级差地租I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者分享部分可称为“准建设用地”级差地租Ia。国家分享部分可称为“准建设用地”级差地租Ib,暂时由国家保管,用于征地调节基金,实现地租再分配。3、土地投资的回收土地投资回收指的是,农地所有者对农地投资所形成的土地资本要得到回收,其中与土地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部分已经包含在农用地地租中,理论上已经回收。社会性的基本建设投资辐射到“准建设用地”上而形成的外部辐射性土地资本也要得到回收,归国家所有,这部分投资已经包含在“准建设用地”地租中,理论上已经回收,用于征地调节基金。将农地变为建设用地条件实现几通一平,形成土地固定资产的直接的、典型的大市政配套费用,由政府以综合投资收回。因综合基准地价构成中,包含准建设用地向建设用地转换中的转换成本税费,在推算征购价格中应予扣除。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流程如下: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4、颁发证书。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律师普法更多>>
  •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出售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出售

    依据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020.07.17 169
  •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

    2020.07.28 260
  • 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转让给个人吗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
    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转让给个人吗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3.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2020.12.24 1,064
专业问答更多>>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如何计算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是市场价格,是供求双方在权衡各自利益的基础上达成的交易价格,应当遵循市场规则和估价原理评估土地价格。具体可采用法定补偿扩充法和准建设用地剩余法。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参照集体农用地价格计

    2022-03-10 15,340
  • 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区别

    两者不同。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2022-03-18 15,340
  • 土地转让地价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

    2022-08-04 15,340
  •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价格相关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标准如下: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

    2022-04-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权继承价格如何确定 01:08
    股权继承价格如何确定

    股权继承价格,由全体享有继承权的人员协商确定,可以高于当初出资的金额,也可以低于当初出资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除非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不可以继承的情形外,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东资格。股权的继承人要求成为公司

    1,918 2022.04.17
  • 股权质押价格怎么确定 01:08
    股权质押价格怎么确定

    股权质押价格确定方法: 1、按照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也称为“原值确认法”; 2、按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也称“资产净值确认法”; 3、按照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这种方法在股权转让或者股权投资中也经常被使用,包括以协议签署前

    2,813 2022.05.23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01:18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2,399 2022.04.18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