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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是属于要约吗?

2023-08-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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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回复

专业分析: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 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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