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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租赁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24-11-20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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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和车牌属于专用,未经法定程序,不得私自借用或套用。 从法律上来看,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需要使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须将车辆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赁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转借、挪用、涂改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以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为由,骗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非法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三)转借、挪用、涂改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四)以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为由,骗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五)非法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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