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视居住租住得房屋可以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74条和第75条,主要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场所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没有固定住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也可依法在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外,执行后24小时内要通知家属;人民检察院对指定监视居住有监督职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监视居住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符合逮捕条件; 2.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4.监视居住相比较其他的强制措施而言更为合适;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结束的。
2020.03.31 108 -
监视居住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
2020.02.02 100 -
监视居住怎么执行,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0.07.06 188
-
公安可以执行监视居住吗?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啊?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2-08-20 15,340 -
监视居住可以执行什么规定
执行监视居住规定是被监视人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不能随意与他人见面、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传讯要到案、被监视人的有关的证件要被执行机关暂时保存和不能毁灭证据窜供。如果违法其中的一条就会被收监。
2023-08-20 15,340 -
监视居住具体可以在那里执行?
1、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
2022-11-14 15,340 -
执行监视居住的范围具体有什么规定?
当然是指房屋。一般为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
2022-07-21 15,340
-
00:55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3,859 2022.04.15 -
01:13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2,841 2022.04.15 -
01:09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2,06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