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治疗工伤复发

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治疗工伤复发

2023-04-02 12:0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2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者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复发,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如不在原企业工作则不可以。如在原企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决定认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三,材料收齐后,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嘉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委员会一般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对于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

    2021.07.03 140
  • 劳动能力鉴定能否鉴定为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能否鉴定为工伤?

    是的。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区别。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必须先行进行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

    2020.04.30 366
  • 工伤鉴定后还能做工伤康复治疗吗
    工伤鉴定后还能做工伤康复治疗吗

    可以。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020.06.30 544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康复治疗医保能报销吗 00:48
    康复治疗医保能报销吗

    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能否报销要区分情况而定,且报销的比例根据各地的不同有不同的标准,所以建议患者还是要到当地的医保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咨询。比如一些大众疾病,危重疾病的康复治疗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而一些比较轻微的疾病,康复治疗的费用可能就不是

    12,469 2022.05.11
  •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01:04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要根据协商结果来定。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3,204 2022.04.17
  •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01:14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2,456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