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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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形是可以按照非居住房屋补偿标准予以补偿认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照章纳税的未经市划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参加当地非住宅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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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一般补偿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土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的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同样可以以货币方式得到补偿。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地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货币补偿):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地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其他补偿①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置费予以补偿被拆迁人;②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予以补偿被拆迁人;③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予以被拆迁人适当补偿。
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一并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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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非房屋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和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 3、
2020.06.29 95 -
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
2020.02.28 112 -
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怎么补偿
拆迁非居住房的补偿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所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0.07.12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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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
2022-05-09 15,340 -
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
2022-05-01 15,340 -
按照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
2022-04-12 15,340 -
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拆迁非居住房屋不实行面
2022-02-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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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 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者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搬迁周转补偿费,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其自找的临
10,57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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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3,914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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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34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