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工伤认定细则为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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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只要有相关材料的证明,也可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二、两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职工符合本条例认定工伤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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