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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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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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不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按照交通法的规定,三轮电动车没有合法手续都不可以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肯定不属于机动车,如果是机动车需要有正式的牌照和驾驶证才能上路。机动车道的机是指汽油机柴油机,并不包括电动机。所以,电动三轮车不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跑。摩托三轮车一定要在右侧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人工蹬的三轮车只能在自行车道行驶,严禁跑到机动车道上。
电动三轮车逆行与机动车相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三轮车逆行导致事故发生,则电动三轮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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