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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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如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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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保修期的新规定有:房屋保修期一般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房屋保修期新规定:开发企业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保修期不低于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保修期。开发企业应履行保修义务,对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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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保修期有哪些新规定
房屋保修期的规定如下: 1、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020.03.17 396 -
房屋保修的法律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020.03.26 132 -
房屋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屋保修期的规定是: 1、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
2020.07.18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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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修期的认定房屋质量保修期及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
2022-10-23 15,340 -
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
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如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
2022-10-13 15,340 -
房屋保修期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保修期的规定如下: 1、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 二、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 3、供热供冷系统有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
2021-11-04 15,340 -
房屋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房地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房屋保修规定,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进行保修。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五年;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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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期如何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资金。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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