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2022-09-09 10:3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9回复

专业分析:

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综合型就业服务场所,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时,它的职权和公安机关一样,赋予了国家安全机关对等的权利。

律师普法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

    2022.06.08 1,27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2020.11.22 775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

    2020.06.30 592
专业问答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之内容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得到下列援助:(一)免费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二)优先安排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三)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免收登记类、

    2022-09-09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有关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022-09-09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安置、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

    2022-09-08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试行)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促进就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就业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

    2022-09-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01:04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12,254 2022.04.17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收彩礼是否违法 01:03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收彩礼是否违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如果是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话,属于非法的行为;如果只是正常赠与彩礼的话,是合法的行为。换句话说,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但一方按照当地风俗,在结婚时给付另一方适当数额的彩礼,是被允许的。婚姻本自由,

    1,869 2022.0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实施的。具体如下:公国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

    3,161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