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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xx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2022-09-0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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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9回复

专业分析: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秦岭禁止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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