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9条解释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参保人员年内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标准降低50%; 2、急诊住院就医,政策范因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3、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备案,且不属于急诊住院规范按-类收费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破坏城市绿化如何处罚
1、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
2020.06.21 1,715 -
破坏城市绿化处罚标准
破坏城市绿化的,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如果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
2020.02.01 708 -
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处罚
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10.06 719
-
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43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及单位附属绿地。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设施,包括亭、廊、花架、喷泉、假山、石桌、石凳、护栏、围墙、园路、雕塑、雕刻及其他
2022-09-17 15,340 -
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9条有哪些内容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2022-09-17 15,340 -
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条
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2-09-17 15,340 -
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9条有什么规定?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2022-09-17 15,340
-
01:13
IPO上市名词解释
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中文是首次公开募股。具体是指:某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
1,626 2022.04.15 -
01:15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
8,136 2022.04.15 -
01:19
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般我们所说的股票上市,指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IPO。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进行规定,具体包括:1、发行人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革,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从
2,36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