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婚再婚,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离异一方未再婚可争取监护权,变更子女监护权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如对方同意,可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人民法院法院会支持,除非直接抚养者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女人再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方式:考虑孩子的年龄和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方面。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四)孩子的意见。
-
男方如何争取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在离婚中争取到抚养权应证明自己更有利于抚养孩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等。
2021.03.11 220 -
女方再婚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们的妻子住在一起; 2、对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其中一方已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照顾长期无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 3、对于10岁以上的未
2021.02.16 285 -
夫妻离婚一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证明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存在下列优势: 一、证明自己的学历、收入水平、思想品质等方面由于对方,自己能够更好的教育孩子。 二、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优于对方。如自己居住的地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
2021.02.04 151
-
未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父母分开对孩子本来就不太好,所以希望父母更多地从孩子的角度考虑,孩子跟着谁更适合就让他跟着谁。如果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
2021-06-20 15,340 -
再婚一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先区分并平分夫妻合法财产,再把死者的合法财产平均分配给法定继承人(ps:有困难的、属于未成年人的、年老体弱多病的或说被继承人生前负有赡养照顾义务和责任的、以及对被继承人承担或较多承担赡养送终义务的
2022-08-03 15,340 -
离婚一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孩子在哺乳期以内的,女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以证明自己对于孩子的哺乳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2、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当事人拿出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对方生活在一起,比如对方有严重疾病; 3、当事人可
2022-06-08 15,340 -
已经离婚, 一方不想再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一方未再婚可以争取监护权。具体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2021-11-02 15,340
-
00:46
离婚男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考虑的关键核心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子女利益最大化,然后才是考虑其他方面的条件。在以下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1,女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的;2,女方有扶养能力不尽
752 2022.04.17 -
01:17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双方离婚的时候,就涉及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这时候,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首先,抚养子女必然会涉及抚养费的问题。应当向法院提供自己相关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财产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良好,能够给予未成年子女
5,053 2022.04.17 -
00:46
离婚后男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从以下两种方式如下:1,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的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一直跟随男方生活,子女跟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准备一些证据证明孩子和自己共同生活和居住;二,证明
1,20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