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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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大众通报部门转移执法检查的上司提交4个不同范围的审查立案,都是有影响和普通事件的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处罚的违法事件。因此,受理方式比普通程序简单,范围狭窄。 立案手续的处理也不同,普通手续的起草手续,期限由事务员根据起草线索提交起草报告书,填写起草审查表,报告文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结果性质严重,认为有惩戒效果的话,必须给予处罚才能起草的简单处罚手续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查手续,现场检查没有办法起草审查手续。然而,罚款应该谨慎。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的内容:一是案件证据资料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科学调查:二是在证据可能消失或未来难以获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登记和保存,并在七天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移动证据。三是在决定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必须通知当事人有权开庭,有义务举证。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处罚依据,可依法处理。 否则,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事件只能通过普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的形式也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结束后,形成综合报告,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给予行政处罚,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生效的简易程序不一定适用。以这种复杂的登记式处罚形式,当场发现当场处理。 3、处罚幅度不同; 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一千元以上,对个人罚款五十元以上。适用听证程序对公司处罚5万元以上,个人处罚3000元以上,简易程序对个人处罚50元以下,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处罚或警告1000元以下。 4、关闭的时间不同。 简易程序案件的关闭时间一般当场处罚,最长时效不超过3个月的普通程序案件的关闭时间一般为6个月,重大难题案件被允许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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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范围要窄一些。 立案手续办理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档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效应需给予处罚才审批立案;而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但对罚款应持慎重态度。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的内容:一是对案件证据材料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二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轻移证据;三是对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有举证的义务。而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否则,对于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形式也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终结,要形成综合报告,分别作出处理意见,按照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不给予行政处罚,由办案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而简易程序不一定要适.用这种复杂的登记式处罚形式,当场发现当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 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上,对个人五十元以上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对单位以五万元以上,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而简易程序仅适用对个人五十元以下处罚,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下的处罚或警告。 4、结案的时间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结案时间一般是当场处罚,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而普通程序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为六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允许还可延长。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范围要窄一些。 立案手续办理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档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效应需给予处罚才审批立案;而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但对罚款应持慎重态度。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的内容:一是对案件证据材料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二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轻移证据;三是对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有举证的义务。而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否则,对于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形式也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终结,要形成综合报告,分别作出处理意见,按照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不给予行政处罚,由办案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而简易程序不一定要适.用这种复杂的登记式处罚形式,当场发现当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 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上,对个人五十元以上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对单位以五万元以上,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而简易程序仅适用对个人五十元以下处罚,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下的处罚或警告。 4、结案的时间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结案时间一般是当场处罚,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而普通程序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为六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允许还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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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什么区别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
2020.11.20 462 -
起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
1.立案手续办理不同:普通程序的立案,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效应需给予处罚才审批立案;而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
2020.03.17 388 -
小额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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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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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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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4 15,340 -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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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15,340 -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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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6 15,340 -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在于简易程序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以应双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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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简易程序一般怎样判
走简易程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定会当庭作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的六个方面的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
2,756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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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罚款数额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7,133 2022.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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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的。简易程序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一种简化。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
2,68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