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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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拟继续在津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满16周岁、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申领居住证。
第一条为加强党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幸福社区建设,更好满足广大居民美好居住需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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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住证办理条件
首先需要在天津办理登记居住6个月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照片认证回执,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合法的居住证明。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2020.06.12 394 -
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内容以及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等。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2020.01.22 347 -
天津市医保卡怎么办理
天津外地人口办理医保程序如下: 办理对象:外来务工人员。 所需资料:持本人暂住证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就业证明。 (如果没有办理暂住证,可携带本人头像的电子版照片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到单位或本人居住地就近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020.06.28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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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
2022-09-16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规模应当符合居住区配套设施定额指
2022-09-29 15,340 -
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50条
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和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受理申请、审核、补贴发放、配租配售、退出、资金使用等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民政部门对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的收入(财
2022-09-15 15,340 -
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55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当事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已取得住房保障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已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责令退回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差额,可
2022-10-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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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安证怎么办理天津保安证的办理如下: 1、个人向市保安公司或各县、市、区保安公司报名; 2、报名需本人身份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保安公司统一到有保安培训资格的保安培训学校报名,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技能岗前培训; 4、考核合格者可
7,434 2022.05.11 -
00:57
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2,56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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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3,27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