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否约定房产一部分赠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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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有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子女。夫妻达成离婚合意,对夫妻财产进行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子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采用书面形式,对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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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约定将共有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子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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