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28条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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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的权利: (一)有执业的权利,并有权按相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二)有获得与其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有权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权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四)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的权利,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护士的义务: (一)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义务。 (二)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有义务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应以抢救垂危患者生命为先,有义务先行实施必要而有效的紧急医疗救护操作。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有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的义务;必要时,还应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三)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的义务。 (四)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猝死工伤保险能赔付多少钱是因人而异的,因工去世的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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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内容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0.12.24 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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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法主要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所针对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其主要内容是从家庭、国家、社会、以及司法层面规定了对其的特殊保护,同时也规定了相关人员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2020.09.01 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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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24条原文内容?
学校应当定期检查校舍及其他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2022-09-15 15,340 -
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原文内容?
父母或者其他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2022-09-14 15,340 -
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原文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2022-09-14 15,340 -
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原文内容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
2022-09-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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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指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1,913 2022.06.22 -
01:00
未成年人保护法多少岁未成年人保护法指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5,141 2022.06.22 -
01:11
未成年保护法是哪一年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
12,81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