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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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6级残疾赔偿,具体金额按实际费用票据、证据、收入、工作时间、残疾等级、户籍、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在对方车辆强制保险限额内计算的总金额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主要内容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实际报告实际销售。此外,还需要解释两点:1。对方事故车辆投保强制保险的,强制保险公司应当在1万元的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是对方车辆对事故负责。2、部分案件将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或一审结束后继续产生医疗费用,也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2、受害人的平均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不能按照行业上一年的规定计算。受害人的平均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受害人不能按照最近2、最近一年的证明确定。3、护理费《解释》第二十一条根据护理人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同等护理劳动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但最长不超过20年。4、交通费《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和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际报销。一般根据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距离和随访次数进行对应。5、住院食品补贴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补贴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营养费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常州,如果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营养期限一般应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来确定,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第七条《残疾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疾水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残疾确定之日起二十年。计算公式如下:(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残疾赔偿系数)8、残疾辅助设备费解释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设备费按照普通适用设备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9、《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11、精神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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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不解除劳动关系但又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如劳动关系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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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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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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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进行支付。 通常六级伤残的赔偿金额都是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会每个月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付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是百分之六十的本人工资。 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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