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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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封查、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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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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