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之后能做警察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因过失犯罪,如果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能做警察。没有受刑事处罚的,可以做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因为过失犯罪不可以做警察。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民警察是属于国家行政工作人没,如果因过失犯罪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是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也就不能当人民警察。
警察辞职还能当警察的。辞职后,如果想在别的城市继续当警察,那就重新开始参加招考,从国家公务员考试开始,之后的步骤和你以前当上警察的过程是一模一样的。
-
过失犯罪能做人民警察吗?
因为过失犯罪不可以做警察。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2020.08.04 91 -
因过失犯罪还能做警察吗
因为过失犯罪不可以做警察。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20.11.08 125 -
因为过失犯罪还能做警察吗
因为过失犯罪不可以做警察。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20.11.09 89
-
因过失犯罪还能做警察吗
因为过失犯罪不可以做警察。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
2023-01-17 15,340 -
警察犯罪拘留之后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是否有犯罪记录取决于具体情况。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
2021-11-20 15,340 -
因为过失犯罪还能做警察吗
因为过失犯罪不可以做警察。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
2023-07-12 15,340 -
故意伤害罪警察能做警察吗
故意伤害罪警察不能继续工作,警衔会被取消《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五、警衔的取消人民警察被依法判处徒刑、拘役、管制、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分和被劳动教养的,或者被开除公职、警籍、党籍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2022-06-28 15,340
-
01:40
警察备案后一定会查吗
警察备案后一定会查。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
4,440 2022.05.11 -
01:17
报警之后处理流程
报警后,公安机关首先会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并且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然后会向报案人出具报警的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无论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还是留在现场拨打电话报案,公安机关都会先派出民警问清报案人具
7,952 2022.05.11 -
00:56
情侣分手后纠缠警察管吗
情侣分手后纠缠警察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或者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
8,04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