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哪些案件可以实行证明责任的倒置

哪些案件可以实行证明责任的倒置

2023-05-31 08:5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31回复

专业分析: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是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考量的因素有:证据距离、举证能力的强弱、特别立法政策考虑、举证妨碍等,证明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法律有规定的特殊案件中,部分要件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不适应一般原则,而是适应与一般原则相反的分配规则来配置证明责任的方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具体情形有: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则
    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因为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往往掌握在行政机关手中,一般当事人难以获得,因此让被告举证。

    2020.03.13 404
  • 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原因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原因是什么?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所提出的特定事实主张(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由被告就该事实主张承担否定其成立的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因,即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的原因是:被告承担证明

    2020.04.03 448
  •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包括: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以及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

    2020.01.13 278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有八类案件,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

    2022-10-23 15,340
  • 证明责任倒置的使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2022-11-01 15,340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以下哪些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

    2022-05-01 15,340
  • 哪些情况下,对专利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和被告举证责任的倒置

    答复:你好,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就举证顺序而言,在通常情况下,对原告提出的事实是由原告先举证,只有原告尽到了自己的举证责任,被告予以反驳时,才由被告对反驳意见提供证据证明。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依照最高人民

    2022-01-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医疗事故赔偿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01:29
    医疗事故赔偿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的一般原则,即过错原则。患者只能在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时,才能要求其承担

    1,381 2022.05.11
  • 有安置房可以开无房证明吗 01:36
    有安置房可以开无房证明吗

    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如果符合条件安置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指的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此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之

    4,486 2022.04.15
  • 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01:04
    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以下五个方面: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

    806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