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2021.03.19 196 -
仓储合同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是什么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
2021.04.01 118
-
保管人要求寄存人妥善保管仓储物的权利
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储存条件和包装要求,妥善保管仓储物。非有特别事由,保管人不得改变储存的场所和保管方法,保管人存储保管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按照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和
2022-10-29 15,340 -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履行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2022-10-01 15,340 -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存货
2022-10-14 15,340 -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或者不提取仓储物的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储存期间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按约定支付仓储费。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加收仓储费。储存期间届满,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
2022-10-31 15,340
-
01:11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1,198 2021.07.05 -
01:58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客观条件,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比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1、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2、无偿转让财
2,066 2022.04.17 -
01:20
合同提存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条件:债权人拒绝受领且没有正当理由;债权人失踪;债权人死亡没有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很难履行债务的。 依照我国法律,债务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太高的标的
84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