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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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要件为: 1.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4.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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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属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 4、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构成: 1、主体属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 4、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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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属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 4.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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