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例第1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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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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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2、申请人是金融机构; 3、申请人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4、申请人提出申请前一年年底总资产不低于100亿美元
2022.03.26 427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本人工资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2020.03.17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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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1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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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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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15,340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第2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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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2 15,340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及副行长的任职实行资格审查制度。担任外资金融机构的总经理或行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10年以上的金融工作经历;(二)具有5年以上担任分行部门经理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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