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17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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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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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了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
2020.04.10 492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了什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2020.06.05 405 -
南京条约的内容有哪些?
条约的签订应当符合条约法。南京条约是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共有13款,主要内容有5项,分别是五口通商、割让香港、勒索赔款、协定关税、废除公行制度并准许英商自由贸易等。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020.01.25 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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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道路容貌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置公共信息栏并定期清洗、维护。市民需要发布信息的,应当在公共信息栏发布生活服务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外墙或者公共设施、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刻画、涂
2022-09-13 15,340 -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17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设置标志牌、路名牌、地名牌、门牌、交通指示牌等标志,其规格、色彩、形式、图案和内容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损、脱落、褪色的,养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更新。
2022-09-12 15,340 -
南京市公共设施和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公交候车站(亭、牌)、治安站(亭)、交通检查站(亭)、道路安全护栏、隔离栏(墩)等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持整洁,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出现陈旧、破损的,养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更新。
2022-09-11 15,340 -
南京市规定公共设施和道路容貌管理
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按照XX的统一要求对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出新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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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94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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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业主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也即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2、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业
3,744 202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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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5,17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