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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予行政处罚?

2021-12-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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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回复

专业分析:

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条件: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第一次违法、轻微、及时纠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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