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什么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主体是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的内容: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
2020.05.14 378 -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的。
2020.03.02 27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2020.07.30 1,1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2022-09-10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9-21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什么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022-09-16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2022-09-11 15,340
-
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3,875 2022.05.11 -
01:04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13,325 2022.04.17 -
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为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该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66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