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没有能力回答抚养费该不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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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即使暂时没有收入,也不能以没有收入为由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有条件后继续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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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对方确实没有能力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其应当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女方再婚没有能力给抚养费也需要给抚养费。对于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或者无经济收入的,用财物折抵抚养费。想降低抚养费给付金额或者免除抚养费给付的,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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