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赔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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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 2、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损伤或疾病造成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使受损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需一般性医疗依赖及有时需要他人帮助,脱离这种环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瘫、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频发性的癫痛等。 3、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生活能够自理,能参加一般性劳动,对医疗等无必须的依赖性。例如一眼缺失、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等。 4、4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部分缺失或轻度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或无功能障碍,无任何医疗依赖。生活完全能够自理,能参加大多数劳动,对某种专长劳动对功能有一定影响。例如一指缺失、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一耳听力下降、一眼低视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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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符合以下情况: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不能自主翻身;不能自主走动;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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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确定标准如下: 1、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 3、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4、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5、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
2020.07.02 464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符合什么情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符合以下情况: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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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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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15,340 -
什么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经指定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劳动能力属永久性完全丧失,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轻便工作的职工。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必须同时达到下列条件:①患病治
2022-03-24 15,340 -
什么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
2021-06-16 15,340 -
什么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022-03-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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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1、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2、行为时因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是不能控制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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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如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是十一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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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劳务赔偿区别
劳动与劳务赔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赔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确定,劳务赔偿应当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确定; 2、劳动赔偿一般是基于劳动合同本身的赔偿,比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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