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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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 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保障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风险源识别及时,整个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 5、成本管理:节约、节约、节约,在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材料的采购、人员用功的计划; 6、协调好各单位关系,非常重要。和谐共赢,才能确保达成目标。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可以随意改变用途。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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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
2020.04.04 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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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规定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 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2020.04.21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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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30条规定如何?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容貌的监督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检查城市容貌清洁单位的证照和经营活动情况;(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三)
2022-09-11 15,340 -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全部内容?
城市容貌责任人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清洗的,应当建立清洗记录。专业清洗单位应当自领取或者变更工商营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城市清洗管理机构备案:(一)工商营业执照;(
2022-09-11 15,340 -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29条有什么规定?
城市容貌责任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工作,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产权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整洁工作由
2022-09-11 15,340 -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九条如何规定的?
建(构)筑物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外形完好。城市容貌管理重点区域内建(构)筑物墙面破残、涂层脱落超过百分之三十、涂料褪色色差对比度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整修、出新。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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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纠纷,通常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问题引发的。 面对合同纠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分三步进行分析: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条
1,593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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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合同约定存在有效仲裁条款的,依法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情形,该案应
928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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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规定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6,17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