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荒地征收如何补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属于荒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荒地可能归属国家,也可能归属集体。这里需要看该土地到底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如果是国家所有,政府征用,就不是征用,是代表国家使用,不需要给违法在土地上种植的人补偿的。 如果是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根据规定予以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四荒土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四荒土地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四荒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参照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制定。
2020.10.01 271 -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如下: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最高不得超
2020.03.31 328 -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的补偿新政策内容如下:1、征收土地的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另外,土地上有附着物或者农作物的可增加额外的补偿,如青苗补偿费等;2、根据征收土地类型进行合理补偿,总体补偿金额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0倍;3、如果因征用
2022.04.12 2,196
-
吉林荒山征收如何补偿
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 1、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如果证件齐全那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2023-05-31 15,340 -
吉林荒山征地怎样补偿
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 1、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如果证件齐全那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2023-06-08 15,340 -
吉林荒地以租代征如何赔偿
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
2023-07-01 15,340 -
吉林荒山关停如何补偿
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 1、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如果证件齐全那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2023-05-31 15,340
-
01:05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配
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
3,417 2022.04.15 -
01:08
有林权证征地补偿款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
2,221 2022.05.11 -
01:12
开荒地村里收回怎么补偿
开荒地村里收回怎么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
4,586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