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服务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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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下列3种情况: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含网络、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其功能多种多样,如进行文件编辑、采集、加工、存储、打印、传输、检索或者绘图、显像、游戏等,可用于不同行业、不同目标。同行业、不同目标的计算机系统其具体功能又会有所差别,如航空铁路售票、气象形势分析、预测、图书、报刊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等。无论用于何种行业或者用于何种目标,只要对其功能进行破坏即可构成本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法,包括对功能进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具体行为,其中,删除,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有的一功能加以取消,既可以是取消其中的一项,也可以是其中的几项或者全部、修改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部分或者全部地进行改变,或者将原程序用别一种程序加以替代,改变其功能,增加,是指通过增加磁记录等手段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添加其原本没有的功能。至于干扰、则是通过一定手段如输入一个新的程序干扰原程序,以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行使其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所谓数据,在这里是指计算机用以表示一定意思内容或者由其进行实际处理的一切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有意义的组合,所谓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则是指固定存储中计算机内部随时可供提取、查阅、使用的数据,或者已经进入计算机正在进行加工、处理以及通过线路而由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递过来的数据。所谓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合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合化语序列,至于计算机应用程序则是指用户使用数据的一种方式,是用户按数据库授予的子模式的逻辑结构,收发室对数据进行操作和运算的程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是指通过输入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指令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的行为。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所谓破坏性程序,是指隐藏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文件、执行程序里的能够在计算机内部运行,对其功能进行干扰、影响的一种程序。计算机病毒,作为一种破坏性程序的典型,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所谓制作,是指创制、发明、设计、编造破坏性程序或者获悉技术制作破坏性程序的行为。所谓传播,则是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含网络输入、输出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将已输入的破坏性程序软件加以派送、散发等的行为。 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其罪。否则,如果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虽有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即使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的;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严重影响工作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致使秘密、重要数据、资料、信息毁弃,造成严重损失的;出于恐怖等违法犯罪目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显示自已在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愤报复,有的是想窃取秘密,有的是想谋取利益,等等,但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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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正确表述应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其犯罪构成为:主体是自然人或单位;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行为。
破坏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处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按规定处罚。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网络服务渎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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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渎职罪法院会判多久
个人犯网络服务渎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网络服务渎职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网络服务渎职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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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量刑有什么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量刑有: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依照规定处罚。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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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构成?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网络服务提供者;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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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渎职罪怎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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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 是什么意思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特权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滥用职权型渎职罪;玩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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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指的是,规定在刑法典第九章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其中,较为重要的罪名是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对于两项罪名,刑法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第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国家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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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罪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式,骗取了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的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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