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不能生育,我想离婚,可是我不想离,他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首先,两个人要对家庭、财产、债务、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写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拿着这个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次,如果对方不配合离婚的话,而你坚持要离婚的话,你就需要到法院起诉。然后,你要做的主是举证。证据包括感情破裂的证据、家庭财产、债务等方面,你想要抚养女儿,必需有适宜的条件,要举出你老公不适宜抚养女儿的证据,比如说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平时照顾孩子都是你一个人等等。如果你们的情况不是很复杂的话(比如说要法院取证调查存款之类的),你可以不要请律师。自己就可以搞定。程序不懂的话,可以去法院咨询,有接待室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或者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起诉状也比较容易写,原告与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然后是事实和理由,写清楚你和你老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什么时候登记结婚的,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会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举点事例,然后就可以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老婆想离婚我不想离的,可以提供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
我想跟我老公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后,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 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
2021.01.02 165 -
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我老公执意要离婚我不想离,在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没有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2021.02.06 248 -
我老公有家暴,我想离婚他不肯,我该怎么办
老公家暴老婆想离婚老公不同意的,老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律离婚因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1.02.08 199
-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可我不想离,他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看,孩子抚养权一般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龄等
2022-03-29 15,340 -
老婆出轨, 我想离婚, 可我不想离, 他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看,孩子抚养权一般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龄等
2022-05-07 15,340 -
老婆出轨, 我想离婚, 可是我不想离, 他又不想离, 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看,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而定,具体而言两周岁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
2022-02-06 15,340 -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可是我不想离,他还不想离,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
2022-05-03 15,340
-
00:55
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老公要离婚不想离的处理办法如下:在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没有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8,631 2022.04.15 -
01:32
我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又被叫做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脱离夫妻关系,是指登记为夫妻的男女双方经过法定的程序,解除法定的婚姻关系。在我国,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协议离婚是更为简便,时间和成本也更低的一种方式,主要是指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
3,746 2022.04.17 -
01:04
我想离婚 该怎么起诉呢
我想离婚起诉的流程如下:1、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2、准备诉讼材料;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4、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
1,17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