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律师解答 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 1、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且该债务不是为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 1、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且该债务不是为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不用共同承担的债务有: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债务;双方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他债务。
-
离婚中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中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
2021.12.30 84 -
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的有哪些
离婚中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
2021.04.09 91 -
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以下这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021.01.21 134
-
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有哪些
离婚时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 1、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且该债务不是为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从事
2023-06-15 15,340 -
时债务需共同承担吗,离婚时哪些债务不用共同承担
一、离婚时债务需共同承担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
2022-10-29 15,340 -
离婚时有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
2021-06-23 15,340 -
离婚债务中哪些不需要共同承担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乙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
2021-05-25 15,340
-
01:16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而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债务承担协议。但是需要注意,双方的内部债务承担安排,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的债权人本身。对外
589 2022.05.24 -
00:48
离婚债务需要承担吗
离婚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应根据所负债务种类进行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个人债务由夫妻双方各自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
1,220 2022.04.17 -
00:51
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的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后,双方仍需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双方或者其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而对于个人债务,夫妻中非债务人的一方在离婚之
1,23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