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可否改选,债权人会议效力如何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债委会成员的选任 债委会的组成应当体现债权人的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对于债权人代表性的考量,主要以债权金额和性质为参考因素。实践中一般选择各类型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担任债委会成员。同时为兼顾中小额债权人利益,也应选择该部分债权代表加入债委会。债委会的组成应当体现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利益平衡。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之间存在权利冲突。因此,债委会成员的选择应注重对上述权利冲突的调和。此外,债委会的组成还应考虑成员履职的意愿、能力和便捷性。 (二)债委会委托授权范围 债委会是债权人会议自治职能的自然延伸,债权人会议赋予债委会一定决策权,符合破产程序效率原则。为了克服债权人会议效率上的欠缺,同时避免逾越债权人会议固属权限,实践中可根据破产工作实际需求作相应设计,如赋予债委会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和变价方案内容决定方案具体落实的方法、措施等权限。当然,债委会的授权并不仅限于此,除债权人会议的固属权限外,其他事项的决策权均可由债权人会议授予,这是破产程序效率保证的应有之义。 (三)债委会的议事规则 管理人应当提请债权人会议对债委会的议事规则作出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企业的“控制者”,对于债委会这一常设机构的议事规则可以参照公司董事会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债委会的召集和主持。债权人会议主席当然为债委会成员并担任债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债委会会议。会议召开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成员及需要列席人员、接受质询人员,并书面告知会议议案。债委会可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债委会的召开和表决。债委会可采用现场召开、书面议案、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举行,各成员可以委托代理人1至2人参加会议,但应签署书面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会议可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通讯投票方式表决,每一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过半数成员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 综上,债权人会议是代表债权人共同利益、表达债权人共同意志、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目标的基本方式。债权人会议制度能否高效运行不仅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且关乎我国破产法的实施效果。只有在充分尊重债权人意思自治的同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对债权人会议程序进行合理设置,才能有效发挥债权人会议制度的应有作用。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债权人会议代表全体债权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旦按法定程序通过,全体债权人都必须遵守。
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
债权人有哪些权利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
依法审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020.11.05 144 -
债权人会议应符合哪些规定债权人会议的约定
债权人会议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任何一个债权人都可以成为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担保人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等。
2020.05.18 161 -
对债权人会议机关如何完善
(一)债委会成员的选任 债委会的组成应当体现债权人的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对于债权人代表性的考量,主要以债权金额和性质为参考因素。实践中一般选择各类型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担任债委会成员。同时为兼顾中小额债权人利益,也应选择该
2024.07.12 10
-
债权人会议需要债权人会议审议吗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
2022-03-22 15,340 -
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何履行?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债权人会议代表全体债权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债
2023-10-09 15,340 -
如何主持好债权人会议
1、理顺参会人资格,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2、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3、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4
2022-11-03 15,340 -
债权人如何行使职权举行债权人会议程序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
2023-09-03 15,340
-
01:15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能够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可以撤销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放弃到期债权以及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等的行为。具体来说,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人民法
720 2022.04.15 -
01:03
债权人应如何讨债
债权人讨债方法有以下五种: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法。讨债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282 2023.07.10 -
00:55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的选择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在
741 2022.11.23